您的位置: 跳过导航链接首 页 > 审计信息

启东市审计局“四措并举”学习贯彻新条例

2010-07-15
 

启东市审计局“四措并举”学习贯彻新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201051日起施行。启东市审计局高度重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四措并举”认真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以贯彻落实为动力,加强监督。及时在网页上发布实施条例全文,将《条例》的贯彻学习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和法制培训计划,要求审计干部认真学习,学深学透,条例》的新精神更好地体现到审计监督中。

二是以《条例》为教材,深化学习。将《新<审计法实施条例>》作为主要辅导教材,采取专题辅导讲座的方式,以修订前后对照表为索引,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对修订前后的每项条款进行认真对比,查找变化,提高认识,切实掌握和理解《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精神、具体条文及其实践意义。

三是以学以致用为目标,规范执法。根据新的实施条例,对现行业务管理规定全面梳理,特别是对照新增有关财政资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等方面内容,及时做好修改和配套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以多种渠道为平台,强化宣传。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借助地方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在报刊上设置宣传专栏、在网络上设置交流平台等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并通过内部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