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何时了
高价药费,“以药养医”,是目前许多公立医院存在的“通病”。启东市审计局审计发现,该市某医院2008年度经营收入中药品收入占比59%。据统计,近3年该医院药品收入年平均增幅为23%,大部分药品的加价率超过政府所规定标准,在购进1051种药品中平均加价率136.66%,加价率超过35%的药品达940种,占全部购进药品的89.44%。
“以药养医”的存在,不能单纯地归结为医院的违规和医生的“黑心”,谈到底是不当制度造成的。在我国,很多人把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错误地理解为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性。政府希望医疗机构维持“低价运行”,对医疗服务价格施加管制。既然不能靠医术体面地生存,于是,“以药养医”应运而生。医生们的角色发生错位,成为了职业药品推销员。
如何根除“以药养医”状况,笔者认为:一是政府对公立医院提倡实施“收支两条线”,依照这种思路,医疗机构依然可以出售药品,也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来收费,但是所得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当地财政或卫生主管部门;二是医院运行支出由国家财政及地方财政统一按某些标准下拨给各医疗机构。
可以说,终结“以药养医”的根本办法是实施医改,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这样,既能扭转“以药养医”的局面,又能切实减轻病家负担,根除看病贵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