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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提高农村医疗合作基金补助标准

2008-12-04
 

启东市提高农村医疗合作基金补助标准

 

近年来,启东市审计机关积极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该局深入农村各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详细了解各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状况,以及老百姓在看病治病、医药费报销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细致的进行调查研究和帮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认真的向市政府领导和市有关部门汇报和反馈审计结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受到市政府及市有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最近,启东市政府出台的2009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较2008年又提高20%。并且在基金的使用与管理上,提出了更切合实际、操作更简便、管理更严密,补偿更明确和强化建设和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