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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2008-10-30
 

启东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日前,启东市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及按要求向审计机关提供的审计资料等。

《办法》强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以审计结果为价款进行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机关对政府重要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市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或者向社会公布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该《办法》的出台必将更加有利于本地区政府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净化工程建设投资环境,遏制建筑领域腐败行为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