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大额现金的支付监管
启东某企业2008年上半年动用大额现金支付个体管道安装杂工工资100多万元,每笔最低使用现金超万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该企业已严重违反了规定。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开户银行有权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并对开户单位现金使用情况实施检查,有权责令开户单位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但在现金日常使用过程中,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现金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致使开户单位频频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为防止大额现金支付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弊端,首先,应当尽快完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重新确定金融机构对单位、个人现金管理和监督的范围、审批权限和明确的处罚规定,以提高现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可操作性。其次,加强账户管理,将现金管理和账户管理结合起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接受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现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共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