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姓管好用好房屋的“养老金”
所谓房屋“养老金”是指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它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专门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一般由购房人在购房时缴纳,属业主所有。
近来,启东市审计局在对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审计时,发现该项基金没有实行分级管理,也没有进行专户储存,未能实现基金的增值,使用上由于使用细则不明确等原因,致使符合规定条件使用到维修基金的缪缪无几。
维修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是否符合规范,事关广大居民的权益。作为房屋维修的公共基金,其实就是居民的救急钱,因此必须管好用好。为此,笔者建议:一是成立基金管理中心,加强资金管理,按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实行二级核算。每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级核算,每一幢楼设立二级核算。同时要专户储存资金,并可按资金结存的一定比例购买国债等,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实现基金增值。二是政府在充分听取居民的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使用细则,细化基金的使用,使基金的使用规范、合理,使需要使用基金的居民能及时、方便使用,充分发挥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