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审发〔2011〕33号
启东市审计局开展公务用车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公务用车实际,制定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编制核定,严格预算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
4.摊派款项购车。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6.公车私用。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截至5月底)
成立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工作部署。5月31日前,将工作机构和工作方案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纠正(6月-9月)
登记自查(截至6月10日)。对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进行登记,统一填报《一般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登记表》(附2)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附3),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公示表》(附6),时间不少于7天。登记自查必须达到100%,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负责。并填报《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附4)和《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附5)。上述登记表于6月1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汇报(截至12月底)
根据两个《办法》精神,从我局实际出发,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于12月2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