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审计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本局各科、室:
2009年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按照市委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审计工作任务抓廉洁审计,促公正执法,为全面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提供政治保障。
一、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
要深刻认识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自豪感,教育审计干部忠于职守,勤政为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自觉遵守廉洁从审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以审谋私,搞权钱交易,通过教育使审计干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筑牢抵御腐朽思想的道德防线。
(三)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向人民好干部张云泉、王瑛学习活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通过组织观看利用职务犯罪的录像片、典型案例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学习交流、考察培训、组织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廉洁从审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局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遵守五条规定,即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参与赌博。并把五条规定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必谈内容,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廉洁审计制度。继续实行审前招呼制度、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八不准”纪律制度、审计公示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廉洁审计反馈单制度、送达审计制度、督查制度等八项廉洁审计制度,通过狠抓廉洁从审,使廉洁审计成为全局同志的自觉行动。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党风廉政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排查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建立完善项目计划管理、建设单位送审制度、立审分开制度,切实控制审计项目时间安排优先权带来的廉政风险;建立和完善集中办公制度、禁止兼职制度、回避制度、禁止单独接触制度、项目安排制度、抽查复核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三方确认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自由裁量权带来的廉政风险。构筑“防火墙”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廉政风险。
三、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督的制约作用
(一)抓好对权力的监督。重点放在人权、财权、审计执法权上。在用人上,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定,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用钱管物上,严格实行审计专户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审计执法上,重大审计处理处罚都要经审计业务会议和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审计公正执法。
(二)抓好对审计组的监督。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内部监督上,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长(审计组长)三级监控,通过廉洁审计反馈单制度、审计“八不准”纪律、内部行风测评、纪监随审计组现场监督来实施;在外部监督上,通过审计网站、媒体,向社会公示审计“八不准”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举报电话,通过局政务公开栏、政务动态公开栏,通过向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等措施,请全社会来共同监督,让审计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四、加强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促进作用
一是按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局党组及主要领导要向市委、市纪委述廉,局副职领导向局党组述廉,报告一年中执行廉政责任制和本部门或分管部门科室的廉政建设和本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向全局同志述职述廉。局领导班子人员同时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考核情况向市纪委作出报告。二是按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的要求,签订廉政责任状,局长与副局长签订,副局长与分管科室科长签,以落实“一岗双责”制。不管是领导,还是一般审计人员,既是执行审计纪律的责任人,又是监督、督促的责任人,并对责任进行检查考核。三是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长三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严肃追究;对违反审计“八不准”纪律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并实行责任连带追究。
五、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通过农村新五件实事审计、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保、农保、医保等审计,着力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二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热点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三是增强查案意识,提高查案能力,学习审计查处经济案件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洞察力、敏锐力。四是充分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及时移送在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积极协助市纪委、检察院查案、办案,全力服务于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附:启东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
2009年3月27日
启东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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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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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高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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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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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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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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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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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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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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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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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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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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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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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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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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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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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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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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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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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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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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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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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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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兴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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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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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实行党内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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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兴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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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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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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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卫星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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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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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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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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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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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科级干部“四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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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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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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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小金库” 规范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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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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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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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整治 出国出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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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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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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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查处大要案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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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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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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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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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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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指审计局是责任部门之一,负责全市对这项工作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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